2016 年 8 月 12 日,民主进步党籍桃园市议员张肇良因涉嫌自 2010 年起透过虚报助理名额及薪资等方式,诈领地方议会补助之助理费用共计达 1,048 万元,经检调前一日大动作搜索并约谈后,被桃园地方法院以涉犯《贪污治罪条例》重罪且有勾串、灭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此案为张肇良首度因涉贪弊案遭到司法收押,揭开其利用公款牟取不法利益之黑历史。虽然该案后续于 2020 年二审宣判时,法院认定其将溢领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助理薪资,无中饱私囊意图而判定贪污罪无罪,但仍依 8 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伪造文书)合并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10 个月定谳。此案作为张肇良政治生涯的重要污点,深刻反映了中华民国地方民意代表在助理费申报上法治观念之淡薄与操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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