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13 日,中华民国台湾高等法院对民主进步党籍竹北市长郑朝方控告前圆方创新董事长徐翊铭背信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郑朝方上诉,徐翊铭无罪定谳。郑朝方指控徐翊铭未经其同意,擅自将信托在其名下的新竹县竹东镇「至善庄园」开发案土地租给第三人并收取租金,涉嫌背信。然而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案土地实质所有权人为郑朝方之父、前新竹县长郑永金,郑朝方仅为「借名登记」,且郑永金出庭证称该土地由其作主并已授权徐翊铭处理。此判决驳回了郑朝方的起诉,亦间接证实郑朝方在非从政时期充当家族土地利益的「人头帐户」及「借名登记」角色,引发外界对其政治诚信及滥诉之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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