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难得有可以上 BBC 头条的新闻,现在却接连两天都在 BBC 的头版出现,只可惜不是什么令人值得高兴的事情。
这两则新闻都与昨天发生在台南的医院火灾有关。一则是昨天的即时新闻,标题写道 “Taiwan hospital fire kills 12 elderly residents”,另一则是今天早上看到的后续追踪,标题为::”Taiwan ‘arsonist’ cites illness”…台南,新营医院,北门分院,大火,火灾,纵火,护理之家,
图说:台南新营医院北门分院大火灾事件灾害解析
昨天凌晨,台南新营医院北门分院发生火警,大楼浓烟四窜,百名人员受困。消防局共出动 75 辆消防车,及 200 逾名消防员到场抢救,却仍有高达 12 人死亡,60 多人受伤,这也是台湾医疗史上最严重的火灾事件。事发后不到 24 小时,警方已经将纵火嫌疑犯逮捕到案。
台南医院的火灾,起火点在医院二楼护理之家的一间闲置病房,延烧范围不大,自动洒水设备也有启动,大火在 40 分钟内受到控制。但由于闲置病房内放置有棉被与泡绵等易燃物质,因此造成浓烟严重弥漫。
图说:台南新营医院北门分院大火灾起火点
在事件发生后,各界相关人士也立刻发表声明,包括::
台南市长赖清德表示: “医院位处偏僻、患者行动多不便,是伤亡严重主因。”
新营医院发表声明,表示护理之家原本是委外经营,今后将会收回自营,仍以长期照护发展为重点。
台南市消防局局长李明峰指出,消防局六月曾进行消防检查,当时全部符合规定。未来一个月将会彻底检查所有医疗与安养机构的消防设施。
虽然大伙都说的有条有理,可是,我却没有看到有人出面道歉。
火灾,甚至是人为纵火,原本是世界上任河一个角落都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情。护理之家又以收容「插三管」(鼻胃管、尿管、呼吸管)患者为主,并有多名重症患者仅能依靠氧气瓶维持生命。
最初医院在规划建筑功能与设施目的(包括事后改建)时,甚至是委外经营前,都必须知道自己的客户有「行动不便」的问题!而不是在事情发生后,用「患者行动不便」一言带过 — 因为他们原本就是行动不便!
我在这边真心建议,卫生署长、消防署长,以及新营医院的院长都该自行辞职下台,以示负责。因为这些人的不作为,导致护理之家被设置在一栋建筑物的「二楼」,而且是没有排烟设备的二楼。所以我无法认同这次火灾的伤亡,仅是单一纵火事件所能造成的。事实上,**不是患者行动不便,而是这些人让行动不便的患者身处险地。**在这次火灾中,连消防员都得挪出人力,以 4 名消防员为一组的方式,才能将患者移出火灾地点。
不光是收容行动不便患者的二楼有问题,新营医院将四楼做为精神安养机构使用,试问,情绪原本就不稳定的患者,当火灾发生时,医院护理人员或是消防员,又如何能顺利移出具有精神障碍的患者?我大胆的说,届时可能就是 8 名消防员才能「拉」出一名患者。
新营医院如果打算在事情平歇后,沿用原本的空间配置与经营项目,那么就算是回收自营,下次发生火灾时还是会出现同样的遗憾。其实国内许多安养机构也有相同问题,差别只在于这些机构还没发生火灾,而且大家都装没事。
同样的,消防局长说「消防设备符合规定」以及「一个月内加强查核」,这是标准的「废话」。如果符合规定,又为何要加强查核!?那是「规定」不符合规定,还是你们之前都没在依规定进行查核?前者,就是消防署长的错,后者,就是消防局者的错,自己挑一个去配饭吧。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消防设备是否正常,或是规定是否适合,那些都是写死在白纸上的黑字。
消防规定中,多只针对设备与空间进行规范,但是忽略「使用者」的差异性。
如果医院不自行依照自己的使用状况与条件进行更严谨的安排与规划,那么消防规定无论再如何详细,终究会有不足之处,而那个「不足」是因为人为的怠惰。
就像这次医院通过消防安检,但却没有排烟设备,结果就是行动不便的患者没有充足的撤离时间;而目前我还看不见真心想改变体制的人出现。— 涉及身家安全的大事小事,都应该以最高规格仔细执行。
我想 BBC 会特别拿这则新闻做头条,不光只是因为一间医院发生火灾,而是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为何这种小火灾会造成这么多人的伤亡。(转头看向卫生署长、消防署长,以及新营医院的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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