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对日本宣战布告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展开了全面性抗战,中日之间已完全处于战争状态,但国民政府仅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并未正式对日宣战。 1941年12月7日,日本突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 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中华民国对日宣战布告全文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本宣战布告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本宣战布告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所以保衞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

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残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公元1941年12月9日)

主席 林森

林森

《国民政府对日本宣战布告》收录于《国民政府公报 30 卷:渝:421(民国 3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