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原文作者是来中华民国发展数年的国外艺人韦佳德 Skanda,他针对国人在用字遣词时容易发生的错提出正确的见解,欢迎想要「使用正确的字」以及正在教育小朋友的家长们务必一看。
下面是原始文章,欢迎大家能从中精进自己的语言能力:
相信佳德,与其狂学英文文法,不如温习自己母语的句法!
我在台湾已待了六年多,这几年看过无数杂志、书籍、散文等,我不得不说,遇过非常多出版社,编辑,甚至作家,傻傻分不清楚何时要用「的、得、地」?
一开始,我不敢相信如此简单「的」文法,竟有这么多人使用「得」不妥当。在国外,这是学中文在前几堂课所学到的内容,所以我以前以为也许台湾没有分「得」这么细吧!可是,有一天,跟同事(语言学家)聊天的时候,他跟我说不是没有分,而是大部分的人都乱用。
我自小对语言特别敏锐,后来从事口译工作,语言便成了我的职业,现在在主持的时候,语言更是得特别尊重的工具;主持国民汉字须知后,更清楚地了解汉字有多魅力!
我以前看了商报教育版特意请教了下城区语文教研员汪雁宏老师,她的回答或许能给吃不准答案的家长一些启发。 汪老师很肯定地说,这三个字一定要有区别地使用。只是小学低年级,比如一二年级的孩子还没有涉及到这一块知识,或者目前在没有教学要求的情况下,老师对于这些知识进行了淡化。一旦到了小学中年级阶段,同学们自然要学到对三个“de”的使用,那时候就得学会怎样区别了。
「的」字
- 形容词语尾:这是它最普遍的用法,用来修饰其后的名词、代名词 。例如:我的家,小狗的玩具等
- 介词:表所属,如同文言的「之」字。
- 代名词:同「者」字。本是「……的人」之简称;「的」字上为形容性词语,加上「的」字,用来修饰名词「人」。例如:开车的、唱歌的、说话的等
「得」字
- 「动词语尾」:动词本无语尾,此处只是一个权宜的说法而已。它这时只是个虚字。这是最常见的用法,表示可能、动作、情状、效果或程度。例如:「拿得动」(表可能)、「你的话,说得有道理」(动作)、「弄得水花四溅」(情状)、「他画得很逼真,不愧是位画家。」(效果)和「佩服得不得了」(程度)。此四种用法的结构是:动词+得+副词。
- 只好、能够、必须的意思
- 形容词语尾:例如:「这双鞋子大得出奇。」句中「大」字为形容词,加「得」字表示它的状态。又如:「这棵树长得很高」等。
「地」字
- 副词语尾:副词加上「得」字,用来修饰或限制动词或形容词,例如:「我悄悄地跟母亲说。」
总而言之,「的、得、地」很容易区分!
「的」,用在名词前面。例如:晓明的帽子、可爱的婴儿、西天的晚霞、妈妈的叮咛、树上的小鸟。
「地」,用在动词的前面。例如:慢慢地走、快快地跑、高兴地笑、细细地嚼、认真地学习、大声地吼叫。
「得」,用在动词的后面,并且要跟着一个形容词。例如:吓得脸色发青、笑得东倒西歪、哭得肝肠寸断、唱得兴致淋漓、长得好快。
虽说沟通顺畅就好,文法只是小事一桩,我不这么认为。汉字充满了历史与文化的痕迹,尊重正确的写法等于尊重自己的母语、文化及历史由来!
尊重文法等于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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