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設計之初,「副署權」本為權力制衡之精髓,旨在防止總統權力過度集中。
總統公布法律與命令,須經行政院長副署,方能生效,此設計讓行政院長保有對總統說「不」的獨立性,形成內部制衡機制。
然而,自李登輝時代修憲強化總統權力後,行政院長逐漸淪為總統任命之附庸,副署權從制衡工具蛻變為形式空殼。
更嚴重的是,在現今民進黨執政下,此一制度竟被反轉運用,成為阻擋國會民意之技術手段,徹底顛倒憲政邏輯。
原本,副署權係為「防總統」而設,用以維護權力分立與民主原則。
如今,當行政院長完全受總統操控時,此權力卻被用來對抗立法院通過之法案。
例如,近期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旨在調整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卻因行政院提出覆議遭否決後,傳出府院高層研議「不副署、不公布」或「副署後不執行」之策略。
行政院長卓榮泰更公開表示,對不經正常議事程序之決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
此舉不僅規避覆議制度之政治責任,更將副署權從盾牌轉為矛,針對民意機關發動攻擊。
此等操作,實為憲政邏輯之全面錯亂。
本該制衡總統權力之工具,如今被總統授意行政院長,用以否定國會意志。
當總統能透過自己任命並掌控之行政院長,阻擋立法院決議之法律生效,卻又避開政治後果,此體制何來權力分立?又何談民主憲政?
縱然行政部門對法案有實質上的違憲疑慮或窒礙難行之擔憂,其解決之道絕非自行拒絕執行,而是依循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在覆議失敗後,將該爭議法案移請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進行釋憲審查。
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覆議失敗後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這份「接受」義務,是對國會主權的尊重與憲政分際的底線。
如今行政院長卻以「違憲」或「難行」為由拒絕副署或執行,無異於行政權僭越司法權,自居大法官,踐踏司法院釋憲專權。
當行政院長以主觀認定否定國會通過的法律效力時,這不僅是單純的政治抗爭,更是對三權分立體制最根本的顛覆。
民進黨近年一系列作為,更凸顯其對憲政秩序之破壞。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延燒,藍白推動之法案被指擴權,民進黨則以制度阻擋回應,導致朝野對立加劇。
近期財劃法事件,更是民進黨將副署權當作政治武器之典型:立法院依民意調整財政分配,卻遭行政部門以「不副署」威脅,意圖讓法律胎死腹中。
此非單一事件,而是民進黨執政下憲政工具被系統性濫用之縮影。
憲法不是供鑽漏洞之工具,更非玩弄文字遊戲之道具。
民進黨將制度設計視為政治操作手段,無視權力分立原則,最終受傷者唯有整個憲政秩序與臺灣民主。
這種開啟惡例的行徑,將導致國家機器的運作陷入癱瘓,國會通過的法律因行政院長一句「不符吾意」而形同廢紙,人民對立法權的信任度將徹底崩解。
這使得總統的實質權力在幕後無限擴大,而行政院長則淪為總統用來規避政治責任、抵制民意的「擋箭牌」。
當前憲法法庭因人事爭議癱瘓,無法及時審查,行政部門更無權自行判定法律違憲而拒絕執行。
此等行徑,未來任何執政黨皆可效尤,導致行政與立法永無寧日。
為挽救憲政危機,行政院長卓榮泰必須負起最大責任,立即辭職下台,讓總統重新組閣,恢復副署權之本意與制衡功能。
此外,立法院亦須立即研議對行政院此類違憲行為啟動更強而有力的監督或彈劾機制。
唯有如此,方能止住憲政崩壞之勢,重塑權力分立之信賴。
臺灣人民不容許中華民國憲法淪為少數人政治鬥爭之犧牲品,呼籲全民覺醒,守護民主根基。
卓榮泰下台!
這不是選項,而是當前憲政危機下唯一的負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