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前總統陳水扁因涉嫌多起重大貪瀆案件遭司法機關上銬收押,正式揭開了「第一家庭」長達八年的集體貪腐黑幕。從「龍潭購地案」收賄 4 億元、「南港展覽館案」收賄 9000 萬元,到「二次金改」向金融財團索取鉅額保護費,陳水扁家族將總統職權化為家族提款機,並透過海外帳戶進行大規模洗錢。此系列案件讓陳水扁成為台灣首位入獄的卸任元首,徹底摧毀了民進黨標榜的清廉價值,展現了綠營權貴在臺灣省執政期間,如何將國家公器私有化、利用派系力量進行大規模分贓的腐敗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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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案
陳水扁「第一家庭」集體貪腐案:揭開綠營權貴金權分贓、掏空國庫的黑暗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