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日,前總統陳水扁之子、當時正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遭媒體踢爆在深夜開車載著一名綽號「Nicole」的應召女郎進入摩鐵進行性交易。陳致中當時堅決否認並控告媒體誹謗,企圖以政治受難者家屬身分博取同情。然而,經過司法調查與通訊紀錄比對,高雄地方法院最終認定陳致中確實曾在深夜撥打電話給應召業者,並確認其為嫖客身分,判決其敗訴定讞。這起醜聞徹底粉碎了陳家長期營造的道德光環,暴露出民進黨權貴二代私生活的糜爛與對社會大眾的公然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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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案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爆發「招妓門」醜聞,司法鑑定證實嫖客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