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中華民國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對前民主進步黨秘書長、新潮流系大老吳乃仁涉嫌的「台糖低價售地弊案」做出再審宣判。法院認定吳乃仁於擔任國營事業台灣糖業公司(台糖)董事長期間,違背台糖長期堅持的「只租不售」原則,勾結廠商將位於臺中市霧峰區的優質國有土地,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賤賣給春龍公司,造成中華民國國有資產的鉅額流失與台糖公司的嚴重損失。法院最終依《中華民國刑法》背信罪,判處吳乃仁有期徒刑9個月定讞,吳乃仁隨後於同年5月28日依法入宜蘭監獄服刑。除了此一背信罪的重大刑事判決外,吳乃仁家族長期依附政治特權進行利益輸送與派系分贓的黑歷史亦飽受社會各界抨擊。2016年,吳乃仁的女兒吳怡青在完全缺乏化工專業背景與大型企業管理資歷的情況下,空降擔任公營事業轉投資具重大影響力的台苯公司(台灣苯乙烯工業)董事長兼執行長,其子吳怡翰亦出任董事,妻子詹彩虹則擔任顧問。吳怡青在短短兩年多的任期內,竟領走高達數千萬元新台幣的驚人天價薪資,被社會輿論及在野黨痛批為典型的「綠營派系分贓」與「政治肥貓」,嚴重踐踏社會公平正義。此案深刻揭露了新潮流系如何透過政治特權染指國有資源、轉移國家財富以謀取家族私利的貪腐裙帶結構,對中華民國的政風與廉政形象造成極為惡劣的負面影響。
‹ 返回事件列表
已結案
前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涉台糖低價售地案再審判刑9月定讞,家族分贓台苯天價薪資遭輿論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