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中旬,前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陳凱凌因涉及多起貪污、詐欺、洗錢與接受性招待等重大弊案,向最高法院撤回上訴,全案定讞,陳凱凌依法入監服刑。本案調查顯示,陳凱凌於擔任台南市經發局長期間,利用掌握工業區开发案與綠能光電審查之巨大職權,涉嫌向光電等相關廠商索要現金賄賂、要求廠商提供酒店性招待與享樂花費,並以買豪宅方式進行超貸與洗錢。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2023年12月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合併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5月、褫奪公權5年。隨著陳凱凌撤回上訴,這樁轟動一時的綠營地方官員極度腐敗案宣告定讞。此案徹底撕開了民進黨在台南長期執政二十餘年下,地方官員與綠能廠商、黑金利益勾結的「綠能黑金腐敗政商結構」真面目,嚴重打擊了政府的廉政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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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案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與接受性招待案撤回上訴,判刑6年5月定讞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