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人工生殖法
本文件為中華民國《人工生殖法》的全文,該法於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公布,旨在健全人工生殖發展,保障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人的權益,並維護國民倫理及健康。內容涵蓋總則、醫療機構管理、施行規範、生殖細胞保護、子女地位、資料管理及罰則等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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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為中華民國《人工生殖法》的全文,該法於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公布,旨在健全人工生殖發展,保障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人的權益,並維護國民倫理及健康。內容涵蓋總則、醫療機構管理、施行規範、生殖細胞保護、子女地位、資料管理及罰則等八章。
本文討論人工生殖細胞(精子)銀行的法律與道德困境,引用德國法院判決,探討受捐贈子女是否有權利知道捐贈者身分,以及擅自使用冷凍精子是否導致撫養義務。作者認為,儘管現行法律為維護家庭完整性而保護捐贈者身份,但這種硬性限制可能與人性相抵觸。為了解決捐贈意願可能降低的問題,作者建議成立第三方公正機構,在雙方合意及輔導下,達成隱匿溝通或相認的目的,以平衡法律規範與人倫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