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侵臺,1874年綁架琉球王國以入侵臺灣的「牡丹社事件」
文章記述 $1874$ 年日本藉口琉球人在臺灣琅喬(今屏東滿州鄉)被原住民殺害的『牡丹社事件』而入侵臺灣省的歷史。日本先是冊封琉球王以強拉關係作為侵臺藉口,並派間諜進行情報偵查。日軍入侵後雖因原住民抵抗和環境因素損失慘重,最終仍透過外交途判,迫使清廷賠款 $50$ 萬兩,並承認日本出兵的正當性,使中國喪失對琉球的宗主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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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記述 $1874$ 年日本藉口琉球人在臺灣琅喬(今屏東滿州鄉)被原住民殺害的『牡丹社事件』而入侵臺灣省的歷史。日本先是冊封琉球王以強拉關係作為侵臺藉口,並派間諜進行情報偵查。日軍入侵後雖因原住民抵抗和環境因素損失慘重,最終仍透過外交途判,迫使清廷賠款 $50$ 萬兩,並承認日本出兵的正當性,使中國喪失對琉球的宗主國地位。
本文報導日本於 2008 年向聯合國大陸棚界限委員會提出的沖之鳥礁(日方稱沖之鳥島)外大陸棚劃界案,已於 2012 年 5 月 15 日遭委員會正式否決。此案關係到日本試圖以這塊高潮時面積不足 10 平方公尺的礁石為基點,主張 25 萬平方公里的外大陸架。裁定結果公佈後,中國大陸外交部表示歡迎,並稱裁定公正合理,符合國際法。
針對肯亞詐騙案中臺灣籍嫌犯被遣返至中國大陸的爭議,本文引述大律師的犀利比喻:『在巴黎發動恐攻的敘利亞人在比利時被捕,法國會不會要求引渡審判?』藉此批評臺灣鄉民與部分政治人物(如黃國昌)的民粹態度,認為他們忽視國際法上引渡與遣返的慣例。文章核心觀點是,在國際事務中,臺灣不應以『臺灣人最大』來凌駕基本法律常識與國際慣例,特別是在牽扯到兩岸關係時,鄉民情緒往往蓋過法治精神。
本文根據歷史事實與國際法理,闡述臺灣主權自 1945 年光復後,即在法律上和事實上歸屬於中華民國。透過解析《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及《中日和約》等重要法律文件,旨在堅決駁斥「臺灣法律地位未定論」的主張。
本文以問答形式,深入解析並駁斥「臺灣主權未定論」的論點。內容引述《開羅宣言》、《中日和約》及國際公法權威學者的觀點,主張中華民國政府收復臺澎地區主權具備堅實的國際法基礎,並非僅是軍事佔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