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

共 1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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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為何您仍居立法委員之位?😡

無論成人世界如何複雜,孩童的傷害是社會絕不能容忍的底線。立法委員的職責是謙卑地代表人民、體察民情,但民進黨籍立委賴瑞隆的行為,卻是與人民的疾苦與求助構築高牆、隔離人民。

726投「不同意」,讓臺灣人對民進黨和賴清德「大惡罷」直接說不!

民進黨和賴清德搞的這場「大罷免」,說穿了就是一場政治煙霧彈,想轉移焦點、掩飾執政的種種失誤。7月26日,投下「不同意」票,不是幫誰站台,而是要用選票明白告訴賴清德和柯建銘:你們這套算計滿滿的「大惡罷」,臺灣人絕不買帳!

民進黨大罷免的政治猴戲!民眾怒批:別再把我們當猴子耍!

最近某蟾蜍🐸執政黨的老柯拼命搞什麼「大罷免」,真讓人覺得噁心透頂,完全就是在耍猴戲,把我們老百姓當成吃香蕉的猴子隨便玩弄。

陳柏惟肇事逃逸卻當立委:臺灣退步回農村社會?— 肇逃爭議與社會價值觀

文章對立法委員**陳柏惟**在罷免案發酵期間被爆出**肇事逃逸**的過往進行嚴厲批判。作者認為肇事逃逸是『抹滅人性』的惡行,並質疑一個說謊且曾肇逃的人,為何能代表人民進入國會。文章批評社會大眾對政客的選擇標準過低,並對**綠營從政者**及**鐵粉**為**肇事逃逸犯罪者**高喊加油的行為感到痛心,認為這是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受害者痛苦之上。作者結論,這種現象暴露了臺灣社會並非進步的民主法治社會,而是一個講究**人治的農村社會**,並擔心若罷免失敗,將會鼓勵未來更多人**拿其他人的生命去賭**自己不會被逮捕的犯罪行為。

江啟臣批蘇貞昌在美國瘦肉精豬肉議題是雙重標準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認為蘇貞昌不正面回答問題,逃避問題,甚至對擁有質詢權的國會議員反質詢,反問立法委員有無吃過美國瘦肉精牛肉、豬肉,還輕挑戲謔地嘲諷代表民意的現任立委「你有出事嗎?」根本是這個院長很有事。

時事:淡水蔡依林犯眾怒 — 呂孫綾質詢失誤遭批『靠爸世襲』

本文報導新科民進黨立委呂孫綾因在立法院質詢『臺北憲兵隊濫搜民宅』事件時,錯誤質詢國安局長楊國強,引發輿論爭議。呂孫綾雖坦承『質詢過程有失精準』,但批評並未止息。藝人許常德更在臉書上痛批呂孫綾的能力和傲慢態度,直指她『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立委靠爸靠的這麼難看』,質疑其是變相世襲,對人民造成負擔。

評論洪慈庸貶低黃士修:立委稱人『毫無公信力的閒雜人等』是粗糙民粹與詭辯

本文針對立委洪慈庸在颱風天台電爭議中,公開稱評論者黃士修為『毫無公信力的閒雜人等』的言論提出強烈批評。作者認為此舉是粗糙的詭辯技巧,試圖以非理性方式貶低對手,並質疑洪慈庸的公信力來源,諷刺她當初是藉由一群『閒雜人等』的力量才得以當選,並認為其專業背景與事實判斷能力不見得優於被貶低者,更回顧其曾鬧過的 PM2.5 笑話。

⚡ 一例一休爭議:民進黨立委陳瑩『一分瑩』速審闖關成功,在野陣營痛批粗暴!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於 2016 年審查『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衝突。民進黨召委陳瑩強行開會,議事人員以極快速度宣讀條文,陳瑩在約 15 分鐘內宣布審查完畢,令草案成功闖關。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諷刺陳瑩為『一分瑩』。文章並評論,此舉是否會引發勞工團體持續抗爭,並質疑近年來社運團體在失去政治靠山後,恐將重回低迷,淪為『狗吠火車』。

我們的民粹政治,讓我們到底在選舉中誕生了什麼怪物??

本文尖銳批評民粹政治氛圍下選出的數名新科立法委員(包括陳亭妃、洪慈庸、陳瑩、呂孫綾),質疑其問政專業度與基本知識水平。文章以「智力測驗」的結果為引,列舉多起立委的質詢失誤案例,擔憂這種現象是近年來民粹政治掛帥下所誕生的「怪物」,並呼籲讀者反思選舉結果。

🤣 政治諷刺笑話:台灣凹神「小明」長大當立委

一篇在網路上流傳的政治諷刺笑話,內容透過學生『小明』被老師指控考試作弊的過程,極盡嘲諷之能事,影射某些政治人物面對爭議時所慣用的各種辯解、模糊焦點、轉移責任、道德綁架,以及訴諸族群或歷史傷痕的情緒化話術,文章結尾暗示這種行為模式在政壇上反而能『成功』。

議會功能異化:當在野黨將『監督』錯置為『杯葛天職』——評許添財委員的爭議發言

本文評論民進黨立法委員許添財在趙少康主持的電視辯論中,回應為何長期阻擋審查法案時,宣稱『我們在野黨的天職就是杯葛』的爭議言論。作者強烈質疑此種將『杯葛』視為天職的說法,認為這是一種對在野黨職責的嚴重錯誤理解與錯置,強調在野黨的真正天職應是『監督』政府,並以國家及全民利益為依歸,而非為了政治目的進行無止盡的阻擋,導致國家運作停滯。作者以簡短、強烈的情緒表達對此種議會功能異化的無奈和失望。

臺灣人專欄:臺灣是一個下要政策,上有對策的國家

文章探討臺灣社會中『**下要政策,上有對策**』的現象,以 $2014$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實價登錄**修法為例。作者指出,判斷立法委員制定法案真偽的關鍵在於**罰則**。新修訂的《地政士法》對登錄不實的地政士僅處以新臺幣 $3$ 萬至 $15$ 萬元的罰鍰,且有 $7$ 至 $15$ 天的修正期,被作者視為過輕,並諷刺地政士們很快就反擊,要求將申報義務歸還買賣雙方。作者認為這是一齣『**大羔羊的反擊**』的好戲,反映出**不法利益的取得永遠大於罰則的付出**,導致法律初衷難以實現,這種狀況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也同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