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 疫苗預約平台今($26$)日上午 $10$ 點起開放第 $21$ 期預約,符合「已完整接種兩劑疫苗滿 $12$ 週且滿 $18$ 歲以上」者,可依年齡 $3$ 階段分流至平台預約追加劑,並於年後 $2/7$ 開始施打。
指揮中心表示,在指定合約醫療院所已完成預約民眾,依原預約時段施打,無需再於 $1922$ 重複預約。
預約平臺相關對象及期程說明如下:
一、施打時程:
$2$ 月 $7$ 日至 $2$ 月 $13$ 日。
二、符合資格對象:
$2021$ 年 $11$ 月 $21$ 日前已完整接種兩劑疫苗且間隔滿 $12$ 週之 $18$ 歲以上民眾(即 $2004/2/13$ (含)前出生)預約接種疫苗追加劑。
三、預約分流時程:
- $65$ 歲以上:$1$ 月 $26$ 日上午 $10$ 時至 $1$ 月 $27$ 日下午 $4$ 時。
- $50$ 歲-$64$ 歲:$1$ 月 $26$ 日中午 $12$ 時至 $1$ 月 $27$ 日下午 $4$ 時。
- $18$ 歲-$49$ 歲:$1$ 月 $26$ 日下午 $2$ 時至 $1$ 月 $27$ 日下午 $4$ 時。
指揮中心說明,民眾可於 $1$ 月 $25$ 日下午 $2$ 時起於預約平臺進行預約資格查詢,不再另發送預約提醒簡訊,符合資格民眾請記得於預約時間進行預約,預約當日如遇啟動流量管制亦請配合依序排隊耐心等候預約。
指揮中心指出,預約平臺第 $21$ 期僅提供民眾預約接種疫苗追加劑,民眾若有第一、二劑或基礎加強劑接種需求,請持接種紀錄(小黃卡)至各地方政府指定/安排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預約接種,或所設置之隨到隨打接種站接種。前述醫療院所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 COVID-$19$ 疫苗接種院所項下,利用「COVID-$19$ 疫苗接種院所」或「COVID-$19$ 疫苗接種院所地圖」,依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提供資訊連結預約接種。
指揮中心提醒,請民眾前往接種 COVID-$19$ 疫苗前,應備妥「COVID-$19$ 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並經醫生評估過往疫苗接種史及檢核接種紀錄後,提供民眾疫苗接種。另 $18$ 歲至未滿 $20$ 歲民眾,如自行前往接種,請持家長簽具之意願同意書,若由家長陪同前往接種,請本人與家長於現場共同簽署意願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