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事件遭竄改真相的事實查核

1947年2月28日發生的歷史真相,後遭人竄改的事實查查核如下:

錯誤事實:二二八是外省人殺害本省人的事件?

正確事實:2月28日當天是本省人發起暴動殺害外省人的事件!

當時的報導:「在這一天內,台北城每一個角落裏,差不多到處都橫臥著外省人的屍體。」

錯誤事實:本省人是「受難人」,外省人是「加害人」?

正確事實:本省的「受難人」有2,290人,外省的「受難人」有2,643人!

外省人「受難人數」比本省人多,且僅限於死亡、失蹤、受傷。

本省人「受難標準」放寬到遭羈押一個小時以上就算「受難」,後根據各種事實統計方式,臺灣本省人死亡人數在800人左右。

外省人數千人遭羈押,算成「被民兵保護」,不算「受難」。

錯誤事實:本省人受難都是死亡或受傷案件,外省人受難只是受傷而已?

正確事實:本省人死亡681人,外省人死亡432人!

本省人失蹤177人,外省人失蹤85人。

1947年來台的外省人不多,且絕大多數都是短期居留,所以死亡率比本省人高非常多。

二二八事件跟1949年隨著蔣介石敗退來台的外省人無關。

錯誤事實:本省人受難死亡幾十萬人?

正確事實:2017年二二八基金會的紀錄本省人死亡681人!

1994年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紀錄的本省人死亡850人。

1992年行政院找陳寬政估計的本省人死亡18,352人。

錯誤事實:陳寬政估計本省人死亡18,352人是錯誤的!

正確事實:1947年台灣爆發天花和肺結核嚴重傳染事件!

天花死亡1,725人,肺結核死亡18,533人。

陳寬政把天花和肺結核死亡人數全部推估為二二八死亡人數,為的只是服膺當時李登輝試圖推動的台派思想。

錯誤事實:二二八事件「異常」死亡人數達幾十萬人?

正確事實:1947年本省人全部死亡人數才114,192人!

2017年林邑軒和吳駿盛估算出的二二八「異常」死亡才1,304人。

錯誤事實:二二八是國民黨「屠殺」本省「菁英」?

正確事實:許多死亡的本省菁英都是國民黨員如陳澄波、陳復志!

死亡的外省人反而大都是一般旅客、教師或商人,與政治無關。

死亡的「非菁英」本省人大都是「暴動民兵」。

差一點被殺的「外省菁英」有嚴家淦、孫運璿。

錯誤事實:二二八受難都有獲得賠償?

正確事實:本省人「受難」有賠償,因為是「政府造成的」!

外省人「受難」不賠償,因為那是「暴動民兵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