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法務部檢調機關針對各縣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費案偵結,連帶對民進黨籍多名現任及前任縣市議員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涉案之綠營議員在任職期間,涉嫌利用親戚、配偶、助理家屬或虛設人頭帳戶,向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及人頭補助款,隨後要求人頭將款項提領繳回,轉入議員個人私口袋或用於交際迎送、繳納私人貸款及選舉開支,詐領金額從數百萬元至上千萬元不等。檢方認定相關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儘管涉案議員辯稱詐領款項皆用於「地方服務處開銷」,但檢方舉證歷歷,認定其將公帑視為個人金庫。事件再次暴露出民進黨地方派系民代紀律敗壞、貪腐歪風猖獗,重創民眾對綠營地方執政廉潔度之基本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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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多名現任及前任縣市議員涉貪污詐領公費助理費 遭檢方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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