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聯合建商的都市更新 人民如何拒絕都更?
大家還記得幾個月前的「文林苑強拆事件」嗎?這起事件讓許多民眾開始關注,若不想參加都更,到底該如何明確表達意願並維護權利。
📰 新聞摘要與都更程序事實
根據當時的新聞報導,市府表示都更程序大致分為五個階段,並給予民眾一些建議:
文林苑強拆事件…讓許多民眾了解,若不想參加都更,就應明確表達意願。不過…民眾反映,已和建商說「不」,但整個都更程序卻還是一直走下去…到底要說「不」多少次才算數,若建商已答應變更設計,就算數嗎?
市府…表示,整個都更程序大致分為都更單元劃分、更新事業概要、更新事業計劃、權利變換及最後的申請建照拆除施工等階段。…都更單元只要一人提出即會送審、更新事業概要則須取得 10 分之 1 地主同意等…。
民眾若不參加相關會議,即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建議民眾除向實施者表達意願外,也可以書面方式表達不想參與,相關資料會送到審議委員會,作為未來都審時的意見參考。
都更處…表示,在公開展覽期滿前,都有機會撤銷同意書,不過若造成畸零地、沒有建築線以及造成鄰地無法改建情況**除外**。
🧐 作者歸納的程序事實與隱藏問題
依據上述新聞內容,作者提煉出都更流程中對不參與者不利的幾項事實,以及隱藏在程序背後、對人民權益的實質侵害:
📌 程序事實:低門檻與弱效力
- 都更單元只要一人提出即會進入都更流程。
- 如果不參加會議,等同放棄自己的權利。
- 就算以書面方式明確表達「不參加」的意願,意見也只僅供參考。
❌ 隱藏問題:時間成本與權利剝奪
- 時間與成本的壓力: 漫長的都更程序,要求民眾需要不斷請假參加各種會議,政府卻不顧及民眾的工時、薪水損失或工作壓力。
- 鄰里強制參與: 即使鄰居出於個人恩怨或財富優勢提出都更,民眾也可能被迫捲入。
- 土地權益被鄰地決定: 如果鄰地更新後,你的土地將成為「畸零地」、「沒有建築線」,或者「造成鄰地無法改建」,你將不能拒絕都更。這實質上是迫使你接受鄰居(建商)吃下你的土地。
- 政府迴避核心問題: 政府公務員沒有明確回答「若建商已答應變更設計,就算數嗎?」等關鍵問題,且從頭到尾都只跟你說要拒絕,卻沒說如何拒絕才具有絕對效力。
⚖️ 評論與總結:自由民主的共產行為?
作者總結道:都更本意雖好,但必須讓有意願以及真正需要的人進行,並且必須尊重人民選擇的自由權力。
作者強烈批判現行臺灣的都更程序,認為其強制性與漠視私產權的行為,已與共產主義的強制開發行為相似。然而,相比於共產主義至少會為人民尋找替代住所,臺灣的制度在強拆後,可能只給予一筆錢,甚至要求地主自掏腰包才能換回一棟新建的房產,這對於缺乏資金的人來說,是極大的不公和剝奪。